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林股份”)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投资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3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56.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6,196,161.9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5,803,838.03 元。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
出具《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3 号)。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
司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