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夹溪路378号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557,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1.55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朱思东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曾卫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陈建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梅益敏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高管蒋卫东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501,50099.9213 56,300 0.0787 0 0.0000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501,50099.9213 56,300 0.0787 0 0.0000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501,50099.9213 56,300 0.0787 0 0.0000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505,70099.9271 52,100 0.0729 0 0.0000
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501,50099.9213 56,300 0.0787 0 0.0000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1,501,50099.9213 56,300 0.0787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 70,291,333100.0000 00.000000 0 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 1,210,167 95.5545 56,300 4.4455 0 0.0000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1,500 3.5545 40,700 96.4455 0 0.0000
市值50万以 1,208,667 98.7257 15,600 1.2743 0 0.0000
上普通股股
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5 公司关于2018年 460,16789.0990 56,300 10.9010 0 0.0000
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6 公司关于续聘天 460,16789.0990 56,300 10.9010 0 0.0000
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为2019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至第4项议案、第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
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
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尹德军、阮曼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