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950,478.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9,918,480.0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0,000元,2018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8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7,144,188.37元。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0元(含税),共计28,000,000.00元,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3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的原因
公司所处的家具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为继续保持在行业中领先地位,公司需要不断加大业务和技术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坐具方面的技术储备和实力。2019年公司除了继续推进越南生产基地的建设、全屋定制项目的建设、升级智能制造、在一二线城市设立品牌体验馆外,还将根据一带一路总规划等,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寻求在系统办公环境整装、美学整装全屋定制家居市场的
扩张,不排除通过合作开发、战略合作、投资、并购等方式加强公司在家具、家居市场的行业地位。具体如下:
1、2019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越南生产基地和全屋定制项目的建设
(1)为拓展东南亚及其他海外市场,推进公司有序实施在全球范围的制造分工布局,在规避国际贸易摩擦风险的同时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计4,800万美元在越南进行投资。根据美家投资与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大同越南责任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购买价格为2,080万美元,款项分四期支付,截至2019年3月公司已支付了三期股权转让款共计1,456万美元。
(2)经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自筹资金1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35万套环保全屋定制家具技改项目(简称“全屋定制项目”),预计于2020年9月全面投产。截至2018年末,实际投入1028.2万元。
2019年公司将继续推进越南生产基地和全屋定制项目的建设,对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
固定资产投资
(1)2019年公司将于A厂区内建立生产车间,预计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2)2019年公司将于B厂区内建立恒林椅业展示馆,预计建筑面积7,143平方米。
3、设立品牌体验馆
《中国家具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家具行业“十三五”期间主要的目标:家具行业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持行业稳定发展。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后,稳中求进将是家具行业发展的总基调,保持主营业务收入年均9%-10%左右的增长。
家具行业要挖掘细分领域、深耕国内市场。要充分消化和理解国家政策规划,不断调整行业发展方向,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要继续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保持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年均8%-10%的增长。
为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优化目前的销售网络结构。公司计划在一二线城市设立品牌体验馆,展示人在不同的办公环境、功能区间、工作场景的体验,打造办公整装+定制+成品+软装+办公生活的全新模式。
4、升级智能制造
随着家具、家居制品智能化、功能化趋势发展,以及实现规模化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公司将在继续大量投入研发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生产流程,持续通过对现有生产基地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的全自动、所有物料不落地以及生产产品的高品质和高效率,提升公司各主要生产基地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柔性化生产能力,实现公司制造系统的创新,紧跟行业发展,保持优势地位。
以上经营发展规划均需要大量现金支持,因此,公司董事会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等角度考虑,提出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构建系统办公平台和美学整装全屋定制平台,形成恒林生态链。
三、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则如下: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除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2)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或规划综合分析权衡后提出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最近三年(2016年度至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
分红 送红股 每10股派 每10股 现金分红的数 表中归属于上市 归属于上市公
年度 数 息数(元) 转增数 额 公司普通股股东 司普通股股东
(股) (含税) (股) (含税) 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8年 0 2.80 0 28,000,000.00 170,950,478.82 16.38
2017年 0 8.90 0 89,000,000.00 165,730,302.45 53.70
2016年 0 0.00 0 0.00 263,762,204.82 0.00
根据上表,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0,147,662.03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17,000,000.0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58.46%,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19年资金支出事项计划、对外投资进度、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