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年 4月 20 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夹溪路 37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3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浙江恒林椅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730,302.45 元,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1,824,486.2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的 10% 并以母公司股本 50% 为限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500,000.00 元,
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 153,230,302.4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21,963,407.10
元,2017 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75,193,709.55 元。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 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9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9,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
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17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 89,000,000.00 元,占 2017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3.7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
《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8年 5月 14 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
铺街道夹溪路 37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第九项议案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