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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0:苏州科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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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37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本次董事会决议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加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现金管理的额度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注,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注:本次董事会决议授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加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实施方式

  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了核查,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者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加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发生额合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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