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41
转债代码:113569 转债简称:科达转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有 8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此部分股票共计89,180 股;此外,因公司 2019 年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现存第二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此部分股票共计 4,050,905 股(不含上述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对上述两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数量为 4,140,085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
投资者查询。
2、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3、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授予日为 2018 年 1 月 9 日,向 83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62.20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17.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
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4、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
续已完成,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14 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39.93 万股,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具体内容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5、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7.10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18 年 06 月 13 日,上述股份
完成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由 7,399,300 股变为 7,392,300 股,公
司在职的激励对象由 814 人降为 812 人。具体内容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6、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2.2143 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4,9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审查。
2018 年 10 月 18 日,上述 164,92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职的激
励对象由 812 人降为 796 人。具体内容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2018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92,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2.2143 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2018 年 12 月 26 日,上述 92,40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
在职的激励对象由 796 人降为 791 人。具体内容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8、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74,0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2.2143 元/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27 日,上述 174,020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
在职的激励对象由 791 人降为 774 人。具体内容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2019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9、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暂不上市的议案》,确认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截止 2019 年 3月 20 日,公司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74 人,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75,364 股(该部分股份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继续禁售 6 个月),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42,516 股。具体内容于 2019 年 3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0、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8.7245 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8,61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
了审查。2019 年 8 月 13 日,上述 78,615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在
由 9,719,525股减少为 9,640,910 股。具体内容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2019
年 8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1、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
锁上市的提示公告》,申请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2、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99,60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2020 年 4 月 20 日,上述 99,607 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
在职的激励对象由 765 人降为 748 人, 剩余第二、第三个限售期之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9,640,910 股减少为 9,541,303 股。具体内容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2020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投资者查询。
13、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存第二个限售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4,050,905股限制性股票和8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89,1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注销,回购和注销总数合计4,140,085股。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世伟、马晓霞、李真建、肖景海、周麒、侯亮、康博嘉共 7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十三、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的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而身故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
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蔡俊因病身故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其中,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