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0 证券简称:苏州科达 公告编号:2020-023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
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1,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516.00 万张(51.60 万手),发行价格:100 元/张(以下合并简称为“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1,6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51,600.00万元,其中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91,403手,即 191,403,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7.0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20,598 手,即 320,598,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2.13%;主承销商包销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3,999 手,即 3,999,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78%。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00.00 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资信评级和发行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 1,011.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588.62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
(2020)00011 号《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发行申请文件,本 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备案文号 环保批文
号 (万元) 入(万元)
1 视频人工智能 21,660.42 16,200.00 苏高新经发备 苏新环项[2019]
产业化项目 [2019]46 号 第 129 号
2 云视讯产业化 16,965.66 13,800.00 苏高新经发备 苏新环项[2019]
项目 [2019]39 号 第 128 号
3 营销网络建设 10,150.00 6,600.00 苏高新经发备 [注]
项目 [2019]42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63,776.08 51,600.00
注: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分类目录》中规定需要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无需进行环评审批。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 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 金予以置换。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588.62 万元,将按照上述计划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 设和投入。截止2020年4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14.8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
置换金额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600.00 1,014.82 1,014.82
合计 6,600.00 1,014.82 1,014.82
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0264号《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该事项业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公司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置换所必要的审批程序。
4)公司本次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1,01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1,014.8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