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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59:璞泰来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603659:璞泰来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59
转债代码:113562        转债简称:璞泰转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3 号《关于核准上海璞
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702,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53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053,008,937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
币 999,186,299.94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中汇会验【2017】4956
号验资报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0,000张,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7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
4,5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66,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捌亿陆仟肆佰伍拾叁万肆仟元整(864,534,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月8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月8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1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项目工程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方式,并由项目工程、采购、基建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时,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后,财务部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与置换等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更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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