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7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433,934,951.12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拟以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账户”)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以扣除
回购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581,011,346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4,809,076.80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243,300,008.68元(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 708,109,085.48 元,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0.66%。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现金分红回报。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