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0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0,059.35 万元。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430,602,89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87,542,60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06%。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
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不低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