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8日出具的天健审〔2024〕
2582 号《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61,323,524.5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2,902,590.21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
137,633,7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35,500股后的136,698,250股为基数计算,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3,669,8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4.69%。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因公司股份回购
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