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8,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44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
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已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9)。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预期
委托 受托 产品名称 产品 认购金额 年化 购买日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金额 实际
方 方 类型 收益 收益
率
金华春 “汇利丰”
光橡塑 中国农 2021 年第 保 本 3.78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科技股 业银行 4993 期对 浮 动 10,000.00 % 或 5 月 12 5 月 14 11 月 10,000.00 175.86
份有限 股份有 公定制人民 型 1.50 日 日 10 日
公司 限公司 币结构性存 %
款产品
注: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已将本金及收益全部归还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华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
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998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2,4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4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43,0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94,999,433.9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 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春光科技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 产品 产品名 预计年 预计 产品 收益 结构 参考年 预计收 是否构
方名 类型 称 金额 化收益 收益 期限 类型 化安 化收益 益(如 成关联
称 率 金额 排 率 有) 交易
兴业银 结 构 行企业 3.25%或 或 保本浮
行股份 性 存 金融人 3.08%或 29.70 44 天 动收益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有限公 民币结 8,000.00 否
司 款 构性存 1.50% 或 型
款产品 14.47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
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
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
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起息日 2021 年 11 月 16 日
产品到期日 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产品期限 44 天
观察标的(挂钩标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上午/口下午基准价。
的) (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
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
对平衡后,最 终形 成的人民币基 准价 ,具体信息详见
www.sge.com.cn。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
布 并 显 示 于 彭 博 页 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
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
用的基准价。)
观察标的工作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交易日。
[ 2021 ]年[ 12 ]月[ 27 ]日。
观察日 (如遇非观察标的工作日则调整至前一观察标的工作日)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固定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其中固定
固定收益 收益率=[ 1.50 %]/年。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浮动收益率×产品存续天数/365
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 101.50%),则浮动收益率=
浮动收益 [ 1.75 %] /年;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 101.50%)且大于等
于(参考价格* 55%),则浮动收益率= [ 1.58 %] /年;若观察日价
格小于(参考价格* 55%),则浮动收益率为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兴业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
收 益 取 决 于 观 察 日 上 海 黄 金 交 易 所 发 布 并 显 示 于 彭 博 页 面 “SHGFGOAM
INDEX”/“SHGFGOPM INDEX”。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
保本浮动收益型,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期限为 44 天,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
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