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出具的天健审〔2019〕
618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968,699.86 元。母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96,713,830.8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9,671,383.0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337,840.80 元,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7,380,288.53 元。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
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近年来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
的前提下,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意以 2018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 元 (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
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