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具体情况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54,499,636.4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5日,公司总股本183,375,3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26,665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180,448,693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9,022,434.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79.8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926,665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