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84,500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对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6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7.02元/股;对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5.98 元/股。对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7.02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98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 91,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
同时根据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 8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 793,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94 名激励对象,合计 884,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具体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最终支付的回购金额,将以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许大红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颜天信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大红、颜天信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97.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27.50 万
股,预留 70.00 万股。
(二)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6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本次首次授予公示共计 87 人。
(三)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许大红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颜天
信先生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0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首次授予。董事黄慧丽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董事许大红先生、颜天信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8 月 12 日,授予人数 86 人,授予数
量为 425.50 万股,授予价格为 7.22 元/股。
(五)公司董事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
(六)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授予人数 40 人,授予数量
为 7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8 元/股。
(七)公司董事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
(八)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以 7.22 元/股的价格对 2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2.50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九)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6 名离职员工、1 名监事已获授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25.50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4 名离职员工、1名监事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时根据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事项的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12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08 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7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59.00 万股。
(十)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1 日。
(十一)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5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12 元/股,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6.08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完成了回购注
销。
(十二)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3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7.00 万股。
(十三)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4月28日。
(十四)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8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6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3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于2022年 6 月 7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十五)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5日。
(十七)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3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0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4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5 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时根据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事项的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02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