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具体情况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89,841,073.2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 153,456,6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555,165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56,000 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51,445,435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144,543.5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9.4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555,165 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56,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 20,096,15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述规则,2021 年度共分配现金红利 35,240,695.70 元,现金分红比例为 91.76%。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
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