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8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收到关于短线交易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为
监事,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公司时任监事凤为金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
计划执行过程中,凤为金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买入公司股票 4,600 股,买入价格
16.58 元/股,成交金额 76,300 元。凤为金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3.1.8 条等有关规定。考虑到凤为金提供交易记录证明其买入行为属于误操作,不存在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同时买入价格高于当日卖出价格,上述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理。经讨论,我部决定对公司监事凤为金予以口头警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时,严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
整改措施: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关于关联交易的口头警示,警示对象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明,公司控股子公司卓海智能于 2020 年 9 月与关联方英特赛瑞签订 3
份智能煤炭分选装备销售合同,涉及销售金额为 1,190 万元,占 2019 年净资产的 1.28%。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暨实际控制人许大红任英特赛瑞董事,英特赛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销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未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
披露,直至 2020 年 12 月 8 日才补充确认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
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3 条、第 10.2.3 条等有
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慧丽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员,未
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3.1.4 条、第 3.2.2 条的规定以
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经讨论,决定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慧丽予以口头警示。”
整改措施: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并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业务素质和规范意识,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