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赎回并
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4,000 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浙商金惠周周购 91 天滚动持有第 1 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9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智能”
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 2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20)。
一、本次委托理财部分赎回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3 月 21 日,泰禾智能及子公司合肥派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已
累计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 品(PN19000100)
19,300 万元,并已累计赎回 9,100 万元,具体详见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公告,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赎回 4,000 万元,利息尚未赎回,截止 2021 年 3 月
23 日,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PN19000100)产品剩余本金 6,200 万元,剩
余市值 6,678.25 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型 收益率 额(万元)
浙江浙商证券 券商理 浙商金惠周周购 91 天
资产管理有限 财产品 滚动持有第 1 期债券 4,000 / /
公司 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接上表)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收益率 关联交易
2021/03/23-2021/06/22 非保本浮动 / / 否
收益型
注: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净值型产品,截止2021年3月23日,该产品单位净
值为1.0274,退出时以退出申请日计划单位净值作为计价基准,按扣除业绩报酬和
退出费用以后的实际金额支付。根据该产品开放期及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公告,本
次购买的产品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4.50%。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不影
响公司正常业务现金流转,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
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浙商金惠周周购 91 天滚动持有第 1 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 B61051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类型 券商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23 日
参与日 2021 年 3 月 23 日
到期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产品期限 91 天
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费用及份 1、参与费用及份额的计算方式
额、退出费用及 (1)参与费率:0%。
金额的计算方 (2)参与份额的计算:委托人在开放期参与本计划份额的,管理人根
式 据当日单位净值计算其参与份额。
净参与金额=参与金额/(1+参与费率)
参与费用=参与金额-净参与金额;
参与份额=净参与金额/T日集合计划的单位净值
T日为参与申请日。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集合计划财产承担。
2、退出费用及金额的计算方式
(1)退出费率:0%
(2)退出金额的计算:本集合计划退出时以退出申请日计划单位净值
作为计价基准,按扣除业绩报酬和退出费用以后的实际金额支付。退
出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退出总额=T日计划单位净值×退出份额;
退出费用=退出总额×退出费率;
退出金额=退出总额-业绩报酬-退出费用。
T 日为退出申请日。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集合计划财产承担。
费用种类(计提 1、托管人的托管费
标准、方法、支 本集合计划应给付托管人托管费, 按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0.01%的年
付方式)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1%÷365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托管费;
E 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2、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集合计划应给付管理人管理费, 按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0.6%的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365
H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
3、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本集合计划提取委托人年化收益率超过加权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的
60%作为管理人业绩报酬。
4、证券交易费用
本集合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经手费、证管
费、过户费、印花税、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席位费、开放式基金的认
(申)购和赎回费等。
5、与本集合计划相关的审计费和律师费
在存续期间发生的集合计划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按实际支付金额,
在相应的会计期间按期平均摊余或一次性计入费用。本集合计划的年
度审计费,按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所规定的金额计算。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银行结算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银行间市场账户维护费、开户费、
银行间交易相关维护费、审计询证费、转托管费、诉讼费、律师费、
财产保全费、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收取的相关费用等集合计划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上述计划费用中第4至6项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
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是否要求提供
否
履约担保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资产、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特种金融债)、可交
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含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银行间交易商
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
(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优先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和现金、银行存款(包括活
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分
级基金优先份额、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同业存单等。
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
本集合计划不主动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但可以持有因可转债、可交债转股
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
集合计划不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和转融通交易。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及非标准化资产。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均为银行间市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
资产支持证券底层资产非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份额、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银行间利率互换及银行间债券等业务,不投资其他场外证券业务。
短期融资券债项不低于A-l且主体评级不低于AA,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券类标的的主体或债项或担保人信用等级不低于AA。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债项评级为AA+(含)以上,以上评级均不采用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评级结果。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