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1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无形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自动包装业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正远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正远”)的主营业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智能化装备业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合肥正远于2020年1月以5,000万元竞得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远包装”)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鸿机械”)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项目”,包括“正远”、“远鸿”2项商标、30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11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以及商业秘密),并于2020年1月15日与正远包装、远鸿机械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泰禾光电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徽远鸿机械自动化有限公司相关无形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泰禾光电关于子公司竞得安徽正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无形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受让价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批价款于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支付,支付比例为 20%;第二批价款于正远包装、远鸿机械完成知识产
权变更及商业秘密交付之日支付,支付比例为 78%;第三批价款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支付,支付比例为 2%。正远包装、远鸿机械承诺对本标的资产享有独占的知识产权、权利和利益,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诉讼、仲裁和行政程序。
协议签订后,合肥正远已按协议约定时间将首期款 1,000 万元支付给正远包装、远鸿机械。但截止本公告日,正远包装、远鸿机械仅完成标的资产项下的 2项商标、4 项正在申请的专利相关过户手续,剩余专利及商业秘密尚未移交,其中30 项发明专利、33 项实用新型已被处于诉讼查封保全状态无法过户,鉴于此种情
况,为防止公司利益受损,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向合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依法解除《资产转让协议》项下专利转让及商业秘密未履行部分共计 3,040 万
元以及正远包装、远鸿机械违约金 835 万元。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由合
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立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日,已完成过户手续的商标及专利价值共计为 1,960 万元,公司已支付合同首期款 1,000 万元,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的解决方式、解决时间和最终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将就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事项对合肥正远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通过调整发展思路,聚焦核心产品,整合内部资源,加大研发力度,加快研发进度等方式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