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7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01,781,442.1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88.1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888,1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3.85%,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18,271.8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1,781,442.17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888,16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智能分选装备及工业机器人,智能分选装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国内智能分选装备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在传统小颗粒农产品应用领域已占据绝大部分市场,未来将会依靠分选技术的进步,市场分选需求扩大,保持稳定增长。公司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及拓展智能分选装备应用领域,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需要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例如持续推进紫外、近红外分选技术、煤炭等矿石分选技术研发等。
工业机器人行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技术壁垒高、资金投入大,公司工业机器人业务处于拓展阶段,尚未形成规模,需要充足现金流以满足技术研发及业务拓展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除继续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正积极拓展智能分选、智能包装、智能码垛、智能装卸等为一体的智能园区物流产业链业务,其中智能装卸业务处于研发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智能包装业务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公司有必要提前做好资金规划,保证业务拓展顺利进行。
(三)本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2,418,271.81 元,较 2018
年度下降 22.69%,基于目前宏观资金面紧张,资金成本较高,未来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研发投入、开展新业务、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1、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研
发费用分别为 28,344,132.41 元、38,130,943.58 元、50,192,239.22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36%、9.36%、13.03%,占比逐年上升,2020 年公司仍会
保持高研发投入,贯彻创新思维,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
2、2020 年度,公司开拓智能包装业务、煤炭检测业务,前期市场开拓、生
产备货需要大量流动资金;
3、2020 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经济环境产生影响,且
疫情结束时间尚不明确,公司应储备现金应对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于 30%的原因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在考虑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情况下,提出此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
(五)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开展新业务、运营发展,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3.85%,主要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