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9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8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80,733,102.48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
净利润为81,544,376.06元,根据《公司法》和《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8,154,437.61元,截止2018年
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7,319,731.76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符合《公司上市后前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特制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
以总股本14,888.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
税),共计分配股利16,376,97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 每10股派 每10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中归
分红 送红股 息数(元) 股转增 现金分红的数 表中归属于上市 属于上市公司普
年度 数(股)(含税) 数(股) 额(含税) 公司普通股股东 通股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8年 0 1.10 0 16,376,976.00 80,733,102.48 20.29
2017年 0 2.50 4 26,586,000.00 87,459,229.74 30.40
2016年 0 3.50 4 26,586,000.00 83,659,609.80 31.78
注:公司对2016年度利润共计进行两次分配,但两次分配基数不同,具体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与“每10股转增数(股)”指标计算基数保持一致,2016年“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指标计算基数为7,596万股。
公司在保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按照章程规定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最近三年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均超过20%,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同时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公司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公司已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基于目前宏观资金面紧张,资金成本较高,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研发投入、拓展营销网络、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1、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检测分选装备业务、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业务,均为技术密集型的业务,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2016年、2017年、2018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3,523,715.51元、28,344,132.41元、38,130,943.58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7.36%、9.36%,占比逐年上升,2019年公司仍会加大研发投入,贯彻创新思维,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
2、2019年,为满足新客户、新产品、新应用市场的开拓要求,公司将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例如在印度市场成立子公司,需要进行相应前期市场拓展投入;
3、随着公司资产、业务及生产规模的发展,营运资金投入也会相应有所增长。
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拓展营销网络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29%,低于30%,主要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