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7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17年度
实现净利润87,459,229.74元,根据《公司法》和《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8,745,922.97元;截止2017
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0,515,793.31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符合《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特制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以总股本10,634.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658.6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253.7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888.1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额调整为14,888.16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就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事宜。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