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338450】
委托理财期限:2023 年 09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8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理财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09 月 0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向中国银
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购买了【CSDVY202329446】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03 月 07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 年 09 月 06 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 514,191.78 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0 万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190,000 元,扣除承
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16,037,735.85 元后,实收人民币 155,152,264.15 元,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519902821410901)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382,213.2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3,770,050.9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30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3,770,050.91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0,198,540.92
减: 2023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249,300.00
(1)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
项目 655,300.00
(2)汽车用 O 型圈生产项目 1,370,20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8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58,157.38
其中:2023 年 1-6 月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6,707.62
项目 金额
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 13,350,052.81
其中:2023 年 1-6 月理财产品的收益 1,352,241.9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注) 117,230,420.18
注:截止 2023 年 0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7,230,420.18 元,其中未到期
理财产品 8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7,230,420.18 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挂钩型
中国银行金 结构性
坛华城中路 款
保本保最低 【 CSDV
支行 2,500 1.50%-2.97% 不适用
收益型 Y20233
8450】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保最低 1.50%-2.97
192 天 无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
1、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2、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等情况,对理财的规模、期
限和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
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中 国 银 行 挂 钩 型 结 构 性 存 款
产品名称 【CSDVY202338450】
产品类型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自取得 EBS 公布的美元兑日元即期汇率的报
挂钩标的
价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预期年化收益率(%) 1.50%-2.97%
产品期限 192 天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
本金及利息支付 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节假
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客户在投资期
流动性安排
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否
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无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委托理财合规性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
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
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