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2,047,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96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董事会秘书张国忠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
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2、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3、 议案名称:《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4、 议案名称:《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5、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9、 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2,045,900 99.9979 1,500 0.0021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00 37.5000 1,500 62.5000 0 0
6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900 37.5000 1,500 62.5000 0 0
的议案》
7 《关于续聘 2022 年审计机 900 37.5000 1,500 62.5000 0 0
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900 37.5000 1,500 62.5000 0 0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第 5、6、7、8 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陈晓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