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劲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2%;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吴兴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2%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潘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监事史建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李劲东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37,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吴兴才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37,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潘建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2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史建国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
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减持12,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不低
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李劲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0,000 0.142% IPO前取得:150,000股
吴兴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0,000 0.142% IPO前取得:150,000股
潘建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0,000 0.094% IPO前取得:100,000股
史建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000 0.047% IPO前取得: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因
李劲东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 2019/2/18~ 按市场价IPO前取 资金需求
37,500股 0.035% 减持,不 2019/8/16 格 得
超过:
37,500股
吴兴才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 2019/2/18~ 按市场价IPO前取 资金需求
37,500股 0.035% 减持,不 2019/8/16 格 得
超过:37,
500股
潘建华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 2019/2/18~ 按市场价IPO前取 资金需求
25,000股 0.024% 减持,不 2019/8/16 格 得
超过:
25,000股
史建国 不超过:12,不超过: 竞价交易 2019/2/18~ 按市场价IPO前取 资金需求
500股 0.012% 减持,不 2019/8/16 格 得
超过:12,
5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劲东、担任公司监事的史建国及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吴兴才、潘建华承诺:自本人取得朗博科技股份之日(即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且朗博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朗博科技的股权,也不由朗博科技回购本人所持股权。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劲东及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吴兴才、潘建华承诺: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劲东、担任公司监事的史建国及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吴兴才、潘建华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朗博科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本人担任朗博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任职期间以及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朗博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朗博科技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劲东、史建国、吴兴才、潘建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