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50 公司简称:彤程新材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彤程新材 60365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郝锴 王宁
电话 021-62109966 021-62109966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 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
2501室 2501室
电子信箱 securities@rachem.com securities@rachem.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7,093,774,442.27 6,861,121,095.65 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236,822,848.34 3,041,505,214.54 6.4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369,381,892.17 1,176,178,828.93 1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23,103,154.38 183,926,924.57 21.3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1,674,891.53 139,716,125.07 58.6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6,385,014.73 78,008,595.92 -2.0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10 6.40 增加0.70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8 0.31 22.5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8 0.31 22.58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39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RED AVENUE INVESTMENT 境外法 49.50 294,570,000 0 无
GROUP LIMITED 人
Virgin Holdings 境外法 15.13 90,058,900 0 无
Limited 人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 境内非
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6.00 35,730,023 0 质押 22,710,000
人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 3.05 18,176,944 0 无
人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1.18 7,000,000 0 无
022L-CT001 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 其他 0.92 5,475,600 0 无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 其他 0.66 3,949,635 0 无
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58 3,457,577 0 无
曾鸣 境内自 0.48 2,864,449 0 无
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成长先锋一年持 其他 0.45 2,700,822 0 无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和 Virgin Holdings Limited 为一致行动人。公
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Zhang Ning
变更日期 2023-05-23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2023-05-25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