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0-04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
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 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8,8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2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 民 币 724,416,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75,506,550.47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1200492_B01 号《验资报告》。
3、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509,055,109.52 元,累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34,494,920.53 元。尚有募集资金 200,946,361.48 元,其中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80,000,000.00 元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946,361.48 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目,含部分 拟投资额 6 月 30 日已
变更 投入金额
华奇化工年产 20,000 吨橡胶助剂扩建 否 5,500.00 5,379.08
1 项目
华奇化工年产 27,000 吨橡胶助剂系列 否 20,000.00 10,788.28
2 扩建项目
3 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 是 14,300.00 3,944.21
4 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 是 12,600.76 2,241.09
5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是 15,149.90 1,704.84
6 中策橡胶股权(注 1) 是 - 26,848.00
合计 67,550.66 50,905.51
注 1: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人民币 26,848.00 万元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购买中策橡胶集
团有限公司的 10.1647%股权。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093,233,573.99 4,193,962,949.48
负债合计 1,677,736,966.80 1,782,621,874.62
净资产 2,249,944,243.83 2,239,382,167.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777,533.62 22,340,405.64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582,566,189.46 元,本次
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4.33%。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
结构性存款,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