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本公司”)已
收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公司认真
自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
及上市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上市公司股价产
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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