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7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04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0.36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9 日收到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
司于2021 年04 月 28 日完成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权益登记过程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5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375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36万股。除上述事项以外,本次申
请授予登记的相关情况与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方案内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事项情况相符,主要内 容如下:
1、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18日;
2、首次实际授予数量:230.36万股;
3、首次实际授予人数:375人;
4、首次授予价格:36.8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售期满,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
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0%。
注: 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则所有
激励对象对应批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
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 天)。从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
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
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
款利率、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均按此方法计算。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
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解除限售期内
考核结果若为优秀/良好/合格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不合格则取消
当期解除限售份额,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7、本次实际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1 冯晓华 董事、副总经理 3.00 1.03% 0.01%
2 徐尚武 董事、副总经理 3.10 1.07% 0.01%
3 宋鹏 董事、副总经理 3.10 1.07% 0.01%
4 宋鸥 副总经理 3.10 1.07% 0.01%
5 李娇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0 1.03% 0.01%
6 钟志平 财务总监 3.00 1.0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369 人) 212.06 73.03% 0.35%
预留 60.00 20.66% 0.10%
合计 290.36 100.00% 0.48%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24478 号《验资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精
密”)截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