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海股份”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50 万股,不超过 500 万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约 1.026%-2.052%。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992,4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回购最高价格 8.0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6.62 元/
股,回购均价 7.2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36,359,825.72 元(不含交易费用)。
(3)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 6 个月内,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673,764 0.28 0 0
无限售股份 243,028,269 99.72 243,678,373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4,992,496 2.05
股份总数 243,702,033 100 243,678,373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992,496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进行转让,则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 36 个月内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