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4,5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1 天、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9)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1)。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
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产品 收益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化收益 金额 期限 类型 收益率 关联交易
率 (万元)
上海浦东发 结构性存
展银行股份 银行理 款(固定 4,500 3.90% 44.36 91 天 保本浮 3.90% 否
有限公司镇 财产品 持有期) 动收益
海支行
中国建设银 银行理 结构性存 保本浮
行宁波镇海 财产品 款(挂钩 10,000 4.00% 98.63 90 天 动收益 4.00% 否
支行 利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
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等。
3.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结构性存款——4,500 万
产品名称 利多多公司稳利 20JG5836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产品代码 1201205836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期限 91 天
产品收益起算日 2020 年 2 月 10 日
产品到期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
产品挂钩指标 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
午 11:00 公布
产品观察日 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 5%,则产品预期收
产品预期收益率 益率为 3.90%/年;
(年) 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 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
1.40%/年。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
提前终止权 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
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 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单利计算
实际收益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 万
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期限 90 天
产品开户日 2020 年 2 月 14 日
产品到期日 2020 年 5 月 14 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 4.00%
甲方: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人)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1.甲方和乙方在此保证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相应的交易与投资。双
方签署本协议并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是经过各自授权决定的,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甲方和乙方保证所提供书面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甲方保证其资
金的来源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其有资格从事他所委托的结构性存款业
主要条款 务且该业务内容合法。
3.未经对方书面允许,甲方和乙方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有关上述结构
性存款业务的信息,但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未行使或延迟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时,不应该
认为是放弃该权利。
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甲乙两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甲乙双方中一方未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
约。
违约事件发生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终止违约,并赔偿守约
方由于违约而形成的损失和费用;如违约方不能做到,守约方有权终
止本协议项下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并且对未到期的交易按市价进行反
向平盘,因反向平盘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反向平盘如产生收
益,在扣除守约方的损失与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归违约方所有。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结构性存款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
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每年度结束后,结合上一年度委托理财情况,并根据公
司资金规模、下一年度现金流量预算等情况,合理预计下一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的
总额度,拟定委托理财可行性方案。审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 是否为本次
名称 时间 表人 (万元)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交易专设
制人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
上 海 浦 1992 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东 发 展 年 10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银 行 股 月 19 高国富 2,935,200 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 无 否
份 有 限 日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
公司 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
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