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6/28 至 2024/12/27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 万元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3 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实施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4-015)、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26)。
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1.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38 元/股(含)。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后,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