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减持股份监事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沈建强先生持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份310,6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6%,上述股份全部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7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17-02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监事沈建强先生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2%,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96%。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沈建强 高级管理人 310,694 0.26%IPO前取得:310,694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沈建强 20,000 0.017%2018/5/4~ 19.99-20.03 2017年11月
2018/5/4 18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持比例 份来源 因
区间
沈建强 不超过: 不超 2018/7/12 竞价交易减 按市场 IPO前取 自身资金
62,000股 过: ~2019/1/8 价格 得 需要
0.052% 持,不超过:
62,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
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
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沈建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
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