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创 投”)持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017,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海洋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0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6,017,400
海洋创投 6,017,400 5.00%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量(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海洋创投 642,600 0.53% 2018/3/29~ 17.88-20.85 2017年11月
2018/6/8 18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数量(股) 持比例 因
区间 源
海洋创投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7/4~ 竞价交易减 按市场 IPO前取 自身资金
2,407,00 2.00% 2018/12/31 价格 得 需要
0股 持,不超过:
2,407,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限售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海洋创投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若海洋创投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且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60%。若海洋创投在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且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第 12 个月末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若发行人股份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海洋创投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海洋创投进一步承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违规减持”)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海洋创投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海洋创投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海洋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