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减持股份监事的持股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监事沈建强先生持
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30,69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2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
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沈建强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2,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80%。具体减持价格根
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沈建强先生的减持期间已过半,
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收到沈建强先生发来的《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主要内容如下:
沈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沈建强先生
因自身资金需要,拟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80%。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日,沈建强先生的减持期间已过半,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沈建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实施过程及内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沈建强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沈建强先生《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