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2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2,401,300 份,其中首次授
予 2,000,000 份,预留 401,300 份。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2,401,300 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25,204,580 股的 1.07%。其中,首次授予 2,000,000 份,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29%;预留 401,300 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7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日用化学产品行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归属于“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C4370)。公司主要从事洗护类、护肤类、彩妆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拥有的自主洗护品牌主要有“拉芳”、“雨洁”和“美多丝”等,独家代理海外优质护肤品牌“瑞铂希”。
1、自主品牌
(1)拉芳品牌:为万千中国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柔顺洗护方案,品牌历史 积淀深厚。
(2)雨洁品牌:专业去屑护理品牌,净爽生活,执着守护每一位消费者的 头皮健康。
(3)美多丝品牌:追求“美&生命力”的高端精油护理品牌,旨在为消费者 提供专业美护发解决方案,始终追求秀发艺术的完美与极致,唤醒女性与生俱来 的自信和美丽。
2、代理品牌
瑞铂希品牌:德国专业院线护肤品牌,重启年轻肌因。
公司在产品研发、品牌提升及管理、营销渠道深耕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满足 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高质量产品与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吴桂谦、董事郑清英、董
事张晨、董事张伟、独立董事王锦武、独立董事陈雄辞、独立董事蔡少河。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林如斌、监事杜敏、
职工监事黄锡章。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4 名,分别是:总经理吴桂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张晨、副总经理曹海磊、财务总监张伟。
(三)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859,785,238.35 887,124,422.08 1,101,002,905.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499,027.03 59,233,721.50 69,048,78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0,151,871.40 15,250,616.10 3,414,975.9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826,829.83 141,763,274.58 -19,352,475.38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68,547,704.00 1,934,008,412.41 1,870,539,136.93
总资产 2,180,442,832.01 2,161,849,768.53 2,088,410,519.83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26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1 0.07 0.0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6 3.12 3.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59 0.80 0.18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方式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相关股份为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而
回购的公司股份。截止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事项,实际回购公司
股份 2,401,3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2,401,300 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
公司股本总额 225,204,580 股的 1.07%。其中,首次授予 2,000,000 份,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29%;预留401,300 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7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2 人,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1,147 人的比例为 2.79%。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与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确定,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能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级员工、核心技术 200.00 83.29% 0.89%
(业务)骨干(32 人)
预留部分 40.13 16.71% 0.18%
合计 240.13 100.00% 1.07%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类别,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9.85 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 9.85 元的价格购买 1 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