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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拉芳家化: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3 - 01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
计师 32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2 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 万元。2022 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9,085.74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负责审计
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合计人民币 212 万元,
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同比 2021 年度增加 12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依据公司 2023 年度的业务规模、审计具体要求、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将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华兴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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