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02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59 名、注册会
计师 304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 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39,070.2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 万元。2021 年度为 77 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
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8 万元,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
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同比 2020 年度未发生变动。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依据公司 2022 年度的业务规模、审计具体要求、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与华兴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华兴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
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上述,我们认为华兴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备应有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同意续聘华兴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