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 01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上述募投项目调
整实施进度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 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于 2017 年 3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3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80,18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92.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88.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 字[2017]G14024490360 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 169,082,684.02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前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广会专字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使用总金额为 41,874.42 万元建设汕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 14,551.83 万元及其孳息,差额部分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补足(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相关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上述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万元)
汕头生产基地项目 41,874.42 41,874.4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5,010.00 27,687.41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5,426.56 5,426.56
合计 102,310.98 74,988.39
注:由于“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项目变更金额中还应当包含孳息,因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变更金额为差额补足的预计金额。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根据“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公司谨慎的研究论证,决定调整“建设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2 年 3 月
13 日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
公司“建设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为 5,426.5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建设,上述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 4405016509010000019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含孳息)为 58,677,363.22 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
着按照高标准建设的原则,需要购买国际领先的研发设备,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对项目研发设备的性能指标和适配性指标的考察、对比和分析基本停滞。同时受外部经济环境、产业形势变动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公司对产品工艺设计、技术开发提出更高的要求,项目的技术路径、设备选型、产线构架、研发团队建设等方面也要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进行不断调整优化。
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自身实际运营情况,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整体技术创新需求的基础上,并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立场出发,经过审慎研究
后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
(三)调整实施进度后保障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建设研发中心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能够按照新的计划进度实施,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1、项目启动实施后,公司项目负责人将与承办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科学统筹,全力配合项目工作,在科研管理、经费使用、人力资源调配等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条件,积极协调好人力物力资源配置,确保施工质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避免出现因工期延误而导致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后的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外部经济环境、产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的变化,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前提,管好用好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建立在审慎分析、反复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除对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外,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长远发展规划而作出的必要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该募投项目本次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此外,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现阶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建议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情况,对延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及时、深入的论证,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