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 0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
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42 名、注册会
计师 330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 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0,041.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817.74 万元。 2020 年度为 47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
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56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蓉科技、元力股份、嘉诚国际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陈丹燕 2019/4/1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在正中珠江执业期间,被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8 万元, 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 2021 年度华兴审计业务的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拟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华兴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审计机构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华兴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