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04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979,5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5525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锡章先生、陈纯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822,588 99.7723 155,800 0.2258 1,200 0.001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822,588 99.7723 155,800 0.2258 1,200 0.001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822,588 99.7723 155,800 0.2258 1,200 0.0019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823,788 99.7741 155,800 0.2259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823,788 99.7741 155,800 0.2259 0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830,988 99.7845 148,600 0.2155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8,822,588 99.7723 155,800 0.2258 1,200 0.0019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号: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 68,819,8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 11,100 6.9505 148,600 93.0495 0 0.000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
股股东 11,100 15.4811 60,600 84.5189 0 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0 0.0000 88,000 100.0000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
6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11,100 6.9505 148,600 93.0495 0 0.0000
股本预案
7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 2,700 1.6906 155,800 97.5579 1,200 0.7515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并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吉翔、苏苗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