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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30 沪市 拉芳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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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30:拉芳家化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3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00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18年2月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2018年2月2日收盘,吴桂谦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203,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的20%。

    2018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

    2、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2,6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21%;本次增持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2,88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32%。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以及对目前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吴桂谦先生拟增持公司股票,以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2、增持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3、增持时间:2018年2月2日起6个月内。

    4、增持数量: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300万股(包含本次已增持的公司股份)。

    5、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

    6、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吴桂谦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8年2月2日,吴桂谦先生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3,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的20%;上述增持的成交均价为23.75元/股。

    本次增持前,吴桂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滨华女士以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5,359,4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41%。本次增持后,吴桂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滨华女士以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5,563,07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53%。

    吴桂谦先生将视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直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上述增持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吴桂谦先生承诺:自告知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包括本告知函签署日本人持有的拉芳家化股票、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股票激励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增持的拉芳家化股票及在承诺期内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3、在本增持计划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吴桂谦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