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2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29 元,共计募集资金 48,22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 100.00 万元)3,727.53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44,497.4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7.8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79.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2 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1 元,
共计募集资金 51,930.00 万元,坐扣保荐和承销费 636.00 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6.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1,29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9.58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1,130.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0 号)。
(二)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77
万元,公司将尽快办理本专户的注销。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1,879.60
项目投入 B1 34,358.3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39.8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2,430.42
项目投入 C1 498.9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8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5,240.70
项目投入 D1=B1+C1 34,857.3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53.6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7,671.1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7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77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6,865.84 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1,130.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4,519.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258.4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4,519.8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58.4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869.0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869.0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
及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 年 10 月 9 日,因本公司变更保荐机构,本公司
及子公司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孙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连同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7 月 27 日,因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华雷斯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重新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利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利通电子(墨西哥)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408470100100350194 112,264,245.27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408470100100328083 50,337,836.11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1103028829201183666 6,088,148.32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 1103053819100004906 47,672.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徐舍支行 32050161624800000446 0.00 截至本公告日已
销户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