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3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771.8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8,885.52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 股。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490,000.00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52,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2,000,000(具体总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97%。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22,490,000.00 元(含税),其中 1781 万元从 2021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提取,占 2021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6%。因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进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现非公开发行股票已顺利完成,按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635.88 万元为准,
提取 468 万元进行利润分配,占 2020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9%。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本次转增股本将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相关事项。若本次转增股本顺利完成,预计修改条款如下:
第 五 条 公 司注 册 资本为 人民币 第五条 公 司注 册 资本为 人民币
13,000 万元 18,200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00 万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00 万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当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490,000.00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52,000,000 股。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