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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29 沪市 利通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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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29:利通电子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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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35.8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3,709.95 万元。

  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预案实施后发行。相关预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
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公司将在后续经营中继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回报投资者。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进度提出的合理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进度提出的,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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