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监
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持有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张德峰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
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5.00 万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不超过 99.00 万股且减持期间为 2020/5/19 至 2020/5/28,减持价格
不低于每股 19.01 元。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张德峰 5,000,000 5% IPO 前取得:5,000,000 股
一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张德峰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5/19 按 市 场 IP0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 价 交 易 减
1250,000 股 1.25% ~ 价格 求
持,不超过: 2020/5/28
990,000 股
大 宗 交 易 减
持,不超过:
1,250,000 股
注:由于张德峰先生做出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
行价做相应调整”。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价格为每股 19.29 元,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 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8 元(含税),由此计算此次减持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每股 19.01 元。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
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公司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
持幅度将以此为限:①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按照原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③本人所
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连续 90 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本人如果因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数量不足 5%的,本人
在 6 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本人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公司股票,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3)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计划未来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提前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 2 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前述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4)如本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减持股份:
1)本人如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5)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上述承诺。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7)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