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四: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议案七:关于修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议案九: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2019-017)。
议案十: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贷款余额(万元)
公司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20,000
公司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10,000
公司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10,000
公司 中信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3,600
合 计 70,000 43,600
为了保证公司2019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公司 工商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公司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 10,000
公司 南京银行宜兴支行 20,000
合 计 70,000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2019年年度拟向公司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银行,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2018年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号 姓 名 2018年年度薪酬(万元)
1 邵树伟 62.64
2 杨 冰 48.10
3 邵秋萍 27.32
4 施 佶 42.12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
序号 姓名 2018年年度薪酬(万元)
1 白建川 6.00
2 林 雷 6.00
3 乐宏伟 6.00
4 李远扬 4.50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号 姓名 2018年年度薪酬(万元)
1 史旭平 40.44
2 吴开君 33.84
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查并一致同意,提名孙国峰先生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孙国峰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宜兴台鹰滤材有限公司,2017年8月加入公司,现为公司制造中心生产管理总监。
孙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聘任邵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邵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工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邵钧先生,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入职公司,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