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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28 沪市 清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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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4-04-30

清源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03628                                                公司简称:清源股份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1.24元实行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33,951,200元,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清源股份        603628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梦瑶                          叶意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
    办公地址      大道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  大道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
                  号、1009号                      号、1009号

      电话        0592-3110089                    0592-3110089

    电子信箱      ir@clenergy.com.cn              ir@clenergy.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国内市场:“十四五”期间大幅增长,“双碳目标”打开长期巨大空间


  中国光伏产业起步较晚但呈现迅速发展的势头。尤其是“十四五”期间,我国在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工作上先后通过“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安排,开展了晶体硅高效电池、非晶硅薄膜电池、碲化镉和铜铟硒薄膜电池、晶硅薄膜电池以及应用系统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大幅度提高了光伏发电技术和产业的水平,缩短了光伏发电制造业与国际水平的差距。2010 年后,在欧洲光伏产业需求放缓的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迅速崛起,成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作为以煤炭、石油为主要燃料的世界第一碳排放大国,我国要在 10 年内实现碳达峰、40 年
内实现碳中和的任务十分艰巨。而在这场经济能源变革中,高碳能源转低碳能源将会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所以,只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开发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通过提升清洁能源的发电比例,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才能达到减少碳排放的目的。

  2024 年 2 月 28 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 2023 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3 年新增并网容量
216.30GW,同比增长 147.45%。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 120.01GW,同比增长 230.61%,分
布式光伏电站新增 96.29GW,同比增长 88.43%。截至 2023 年底累计并网容量 608.92GW,其中
集中式光伏电站 354.48GW,分布式光伏电站 254.44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协会

  随着光伏硅料产业链产能释放并逐步走向过剩,使得光伏组件价格在报告期内一路探底,中标价格跌破 1 元/W,较年初下跌超过 40%。组件价格的探底使得光伏电站建设的成本大幅降低,并提高了光伏电站的收益率,光伏电站投资商热情高涨,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存量及增量项目建设超预期增长。此外,政府颁布各项光伏政策也进一步推动国内装机规模的扩大,2023 年度主要光伏政策如下:

  2023 年 1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提到,
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 10 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2023 年 3 月 20 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
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
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须采用林光互补模式。

  2023 年 4 月 14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
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科学设置各省(区、市)的消纳责任权重,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
  2023 年 6 月 1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
工作的通知》: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试点范围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 6 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 5-10 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时间为期 1 年。

  2023 年 6 月 2 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明确,新型电力系统是以
确保能源电力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电力需求为首要目标,以高比例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主线任务,以源网荷储多向协同、灵活互动为有力支撑,以坚强、智能、柔性电网为枢纽平台,以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基础保障的新时代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2023 年 6 月 16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到,
本次示范工作以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已完成备案,且预
计在 2024 年底前投产的项目。示范期限原则上为 2 年。示范项目需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1 年内投产。
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国家能源局同意,示范期和投产日期可延长不超过 1 年。

  2023 年 7 月 24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
资积极性的通知》指出,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国家发改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组织梳理相关细分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要求、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帮助民营企业更好进行投资决策。

  2023 年 8 月 3 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
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提到,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 个绿证单位对应 1000 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通知要求,规范绿证核发,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2023 年 8 月 13 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
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出台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政策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更多参与绿证交易和跨省跨区绿色电力交易。《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增强政策协同效应。


  2023 年 10 月 12 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
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2023 年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地区具备电力现货试运行条件,“新能源+储能”进入现货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2、国外市场:美国快速恢复,欧洲持续向好,新兴市场攀升

  自 2013 年以来,在行业技术不断进步的推动下,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使得新兴的光伏市场迅速崛起,东南亚、南美洲及中东地区等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加速发展,光伏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虽然受全球突发事件影响,光伏行业短期受到些许波动,但是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光伏平价+碳中和”所带来的全球能源格局转型之大势已定。根据各国清洁能源未来占比路线图以及多家
能源研究机构预测,未来 10 年、20 年、30 年,全球光伏渗透率将达到 15%、20%、40%,较 2019
年的 2.7%,光伏行业的发展速度和发展空间将大幅提升。

  特别是由于俄乌冲突引发欧洲能源危机,欧洲各国纷纷出台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推动全球光伏市场整体需求持续旺盛。其中,欧盟委员会推出“REPower EU”战略及配套的太阳能发展战略,这将加速推进欧盟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能力的部署。该战略提出到 2030 年欧洲可再生能源份
额提升至 45.00%,新能源装机规模到 2030 年计划累计达 1,236GW,到 2025 年实现太阳能光伏发
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 320GW,到 2030 年累计装机容量达到近 600GW 的发展目标,并将逐步推
行分布式光伏强制安装政策。该太阳能发展战略预示着在欧洲光伏发电应用将会更为广泛,欧洲光伏市场规模呈现出快速扩张的趋势。

  与国内电力价格相比,大部分国外电价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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