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在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
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系光伏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
阶段,公司需留存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及重
大资产投资等现金性支出,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510Z0051 号】,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7,369,658.28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27,380 万股,
此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数为 9,583,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3%。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7,369,658.28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206,533,358.1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9,583,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23%。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2 年 3 月 10 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 2021 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1
年新增并网容量 54.88GW,同比增长 39%。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 25.60GW,
同比增长 3%,分布式光伏新增 29.28GW,同比增长 88.66%。截至 2021 年底累
计并网容量 305.99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 198.48GW,分布式光伏 107.51GW。
2021 年 10 月 26 日,国务院发布了《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
降 13.5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到 2030 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顺利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光伏跟踪器及其他光伏支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已通过 ISO9001、邓白氏企业认证、ISO14001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OHSAS18001 体系认证、美国 ETL 认证、MCS 认证、德国 TUV 认证、
欧盟 CE 认证等专业认证并取得国内外多项相关专利。公司目前拥有厦门与天津
两大生产基地,目前年产能 3.5GW,从 2022 年 7 月开始可实现年产能 7GW。
2022 年,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着力于公司现有智能光伏跟踪技术的升级换代,升级 AI 智能控制平台,实现复杂地形和复杂天气下的优化算法与发电提升,辅助电站智能运维;同时,加大产品标准化力度并完善公司自主研发的EZ-Quote 智能报价工具。针对新产品,公司将在开发完成民用 BIPV 产品的基础
上,继续对工商业 BIPV 产品进行研发及进一步升级,同时积极投入探索屋面走道系统,拓宽现有产品线。此外,2022 年研发计划中,公司将著力开发便携式电源产品及户用储能系统相关产品。
同时 2022 年,公司新能源工程服务将继续专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家庭光伏电站的开发、设计、建设、运维等业务,制定“立足厦门,辐射福建,面向全国”的业务战略,聚焦打造三个核心业务品牌:
①清源智造,持续完善清源“智慧光伏+数字能源管理”整体解决方案
推广数字能源云平台,为客户提供发电,配电,用电的可视可控。同时通过数字化管理提升 EPC 服务的交付能力。
②清源幸福家,依托清源卓越的支架产品质量和业内长期建立的品牌口碑,发挥政府支持作用,进行整镇、整村开发,并建立广泛的户用经销渠道。
③清源智维,依托清源智慧运维系统,对电站运行各种情况作出精确判断和迅速反应,真正实现电站运维管理的智能化和少人化。承诺“5 分钟响应,2 小时上门”服务,打造高效运维团队,加快拓展外部运维业务规模。
公司计划在 2022 年度对天津工厂进行生产线扩充,扩大形成 4.32GW 级的
支架产品产能。通过引进人工智能及全自动化生产线全面升级改造现有生产线,
且在生产管理中引入并实施 MES 系统、WMS 系统、PLM 系统,向工业 4.0 迈
进,进一步扩大公司屋顶和地面支架的产品产能。同时不断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根据产品生产需要,对支架产业链上游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采取集中采购、战略备货等策略,降低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同时制定高标准的质量标准,提升行业内的口碑和竞争力。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目前,光伏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决定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同时,需留存足够运营资金来支持公司未来快速、稳固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7,982,061.36 元,比上年增加 13.05%;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369,658.28 元,比上年减少 30.77%。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留存资金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及重大投资等现金支出,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近三年,除因 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未进行现金分红外,公司均进行了现金分红。在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的分红总额占三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总和的38.90%。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管理层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分红预案决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回报了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也兼顾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2021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了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