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在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
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留存资金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及重大投资等现
金支出,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1]361Z0159 号】,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8,425,164.33元。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27,380 万股,
此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数为 13,685,032.87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基础上相应调整每股获分配金额,具体于相关情形发生时由董事会另行决策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68,425,164.33 元,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 205,089,886.64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3,685,032.87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0 年全球可再生能源总装机量已经达到了 2,799GW,相对 2019 年增长了
10.28%。2020 年,太阳能和风能在新增可再生能源中仍占主导,达到 91%,其中太阳能发电占新增发电总量的 48%以上,达到 127GW,同比增长 22%。全球光伏市场发展迅速,增长动力强劲,南美、中东、北非等新兴市场贡献增量明显。从整体看,光伏需求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2020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
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意味着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将作为未来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的发展速度和发展空间将大幅提升,即将进入黄金时代。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从事光伏支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及建设;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巩固和增强自身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2020 年,公司将着力于生产线的改造升级并完善供应链,扩大生产规模;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打造以光伏智能跟踪器为核心的产品布局;同时深化建设本地团队及销售网络,积极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增加国内及东南亚市场占有率。公司电站开发、建设、运维服务业务将以光伏支架销售为依托,发展中小型电站及户用光伏系统工程服务。公司电站投资业务保持现有自持电站规模不变,并逐步优化现有电站资产,立足福建本省,以搭配智慧能源节电系统的中小型工商业分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布式电站为未来投资方向。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但目前,光伏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决定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同时,需留存足够运营资金来支持公司未来快速、稳固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00,474,452.36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7.9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425,164.33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1.63%。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需留存资金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及重大投资等现金支出,为公司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近三年,除因 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未进行现金分红外,公司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近三年(含本年)分红总额占近三年实现平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55.24%。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管理层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分红预案决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回报了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也兼顾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2020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